中国的企业在美国成立分公司,外派到美国的员工可以申请以下签证:
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为跨国公司派遣员工到美国工作的员工提供的签证。L-1签证分为三类:
L-1A签证:适用于跨国公司派遣到美国担任经理、行政人员或专业人士的员工。
L-1B签证:适用于跨国公司派遣到美国担任专业人士的员工。
L-1C签证:适用于跨国公司派遣到美国担任培训的员工。
L-1签证的申请条件包括:
申请人必须是跨国公司的员工,且在美国分公司或总公司担任经理、行政人员或专业人士职位。
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分公司或总公司工作至少1年。
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自己在美国分公司或总公司担任的职位是具有管理、行政或专业性质的职位。
L-1签证的有效期为3年,可申请两次延期,每次延期3年。
L-1签证持有者(特别是L-1A管理层和执行层签证持有者)转换为绿卡(永久居民身份)的一个常见途径是通过EB-1C类别。EB-1C是为跨国公司的经理或执行人员准备的,它的要求和L-1A类似,因此L-1A签证持有者通常比较便利地转换为EB-1C绿卡。
1. 确认资格
- 在过去的三年中,至少有一年要作为管理人员或高级职员在非美国的公司工作。
- 打算在美国的同一家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担任管理人员或高层职位。
2. I-140请愿
- 雇主为雇员提交I-140表格(外籍人才移民请愿表),证明雇员符合EB-1C绿卡的资格,以及公司有能力支付提供的职位薪水。
- 请愿过程通常需要提供大量证据,包括公司的组织结构图、财务报表和证明雇员管理能力的具体例子。
3. 调整身份或领事处理
- 如果L-1签证持有人已经在美国,可以通过提交I-485表格申请调整身份来获取绿卡。
- 如果在海外,则需要走领事处理流程,在通过领事馆或大使馆进行面试后,获得移民签证。
4. I-485表格
- 提交I-485表格之后,申请人可能需要进行指纹采集和面试。
5. 等待结果
- I-485表格提交并处理后,若成功,申请人将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注意事项:
- EB-1C申请过程中需要的资料和证明材料较为繁复。
- EB-1C类别有时可能存在较长的等待期,这取决于申请人的出生地和当时的移民签证名额。
- L-1B签证持有者也可能通过EB-1C获得绿卡,但通常更难达到所需的管理或执行级别标准。
在申请EB-1C绿卡时,考虑到这类移民案件的复杂性,许多申请人会专门雇佣有经验的移民律师去处理他们的案子。在预备文件以及整个过程中,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会是非常重要的。
任何移民申请都会随着个人情况和移民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在开始这个过程之前和过程中保持对移民法规的了解很重要。
H-1B签证是美国移民局为在美国从事专业工作的外国人提供的签证。H-1B签证的有效期为3年,可申请两次延期,每次延期3年。
H-1B签证的申请条件包括:
申请人必须是美国境外人士。
申请人必须在美国获得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申请人必须拥有在美国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技能和经验。
H-1B签证的申请每年有配额限制,每年的配额为65000个,其中20000个是给美国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的博士毕业生。
O-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为在科学、艺术、教育、体育或商业领域具有杰出才能或成就的外国人提供的签证。O-1签证的有效期为3年,可申请两次延期,每次延期3年。
O-1签证的申请条件包括:
申请人必须在科学、艺术、教育、体育或商业领域具有杰出才能或成就。
申请人的才能或成就必须得到同行的认可。
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自己在美国从事相关工作的必要性。
O-1签证的申请流程比较复杂,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
具体签证类型的选择,需要根据员工的职位、工作内容和资历等因素来决定。
对于中国企业在美国成立分公司,外派到美国的员工来说,L-1签证是最常见的选择。L-1签证的申请条件相对宽松,而且有效期较长,因此比较适合短期派遣的员工。
如果员工的工作内容属于专业人士,或者具有杰出的才能或成就,也可以申请H-1B签证或O-1签证。H-1B签证的有效期较长,而且可以申请绿卡,因此适合长期派遣的员工。O-1签证的有效期较长,而且可以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因此适合具有杰出才能或成就的员工。
O-1签证是一种针对具有非凡才能或成就的个人在美国工作的非移民签证,它允许在艺术、科学、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突出才能的个人在美国工作。O-1签证持有者可以选择多条途径转换为绿卡(永久居民身份),但最常见的转换途径是通过EB-1A和当地就业移民第一优先级(EB-1B)申请。
EB-1A – 杰出人才绿卡
EB-1A类别是为在其工作领域内具有非凡才能的个人设立的,其要求与O-1签证相似,申请人需要证明其在艺术、科学、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的杰出成就和名望。
EB-1A申请流程:
1. 确认资格:务必证明您符合EB-1A绿卡的杰出资格,通常需要提供大量的材料和证明。
2. I-140请愿:您或您的雇主可以提交I-140移民请愿表,为您证明属于优先工作移民第一优先级。
3. 审核与审批: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可能会对您提出额外的问询(RFE,即Further Evidence请求)。
4. 调整身份或领事处理:I-140被批准后,如果您在美国,可以提交I-485表格以调整身份变为永久居民。如果您在国外,您需要通过领事处理获得绿卡。
5. I-485表格:您需要填写并提交I-485表格以调整身份,可能需要进行体检,并可能被要求参加面试。
6. 等待结果:提交I-485表格并完成相应流程后,一旦审核通过,您将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
EB-1B – 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
如果O-1签证持有人是杰出的教授或研究人员,那么他们也可能通过EB-1B类别申请绿卡。EB-1B与EB-1A的不同之处在于它要求申请人有一个长期的工作邀请,以及过去三年内至少有两年的相关教学或研究经验。
EB-1B的申请流程与EB-1A类似,但它额外要求提交由美国雇主提供的持久职位邀请。通常情况下,这个流程也需要提交I-140表,经过USCIS的审批,接着提交I-485调整身份,或通过领事处理方式。
注意事项:
- EB-1A允许自我请愿,即不需要雇主赞助,而EB-1B则必须有雇主的赞助。
- 虽然EB-1类别通常不需要劳工证明(Labor Certification),然而在提交请愿书时,材料准备工作量大,必须证明申请人在其专业领域内的杰出地位。
由于转换过程中的复杂性,许多申请人选择聘请有经验的移民律师来指导和代理案件。请变更身份前后都确保及时关注相关的移民政策更新,并始终咨询专业法律意见。